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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

    (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)

    52 2024-03-25
  • 政府工作报告

    现在,我代表国务院,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。

    525 2024-03-15
  •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》

   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 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
    123 2023-09-27
  •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——2023年8月2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

   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,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,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,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是政府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。1994年,我国实施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,相应建立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。2014年修改的预算法规定,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、公平、公开,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。落实预算法要求,我国转移支付体系随着政策变化不断拓展和调整,逐步构建起“一般性转移支付+专项转移支付”的框架,其中,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目的,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;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设立,用于办理特定事项。2019年,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,主要用于履行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中央财政支出责任,为与预算法规定衔接,编制预算时暂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。目前,总体上形成了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依据,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,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有效组合、协调配合、结构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。

    90 2023-09-07